绿色简约靓丽风格的一款自适应式zblog app下载模板,面向于手机app应用、手赚app应用、网赚app应用分享下载网站设计开发,采用左中右三栏布局响应式结构,APP图标排版、分类展示、大幅轮播图、热门/最新APP模块,二维码扫描下载,支持电脑或手机访问浏览,兼容IE9+、Firefox、chrome及Safari等主流浏览器,在PC电脑端和手机端都具有良好的访问浏览体验。
主题特点:
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有时,宪政又表现为宪治(the rule of constitution),指宪政秩序的状态。立宪主义则是一种主张、学说,是争取实现民主政治理想的一种理论。
宪法文本的不完美,我们可以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来弥补。[18] 周永坤:《杨兆龙法律观与新中国初期法治》,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编:《中西法律传统》(第五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5-316页。的确,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尊重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风气和行为习惯这种宪法生命素的培养以及宪政的实现不是一日之功,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此我们要有心理准备,不能急于求成,要作长期努力甚至需要几代人的奋斗。[16] 王人博著:《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而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只有树立重法的风气。
无论在和平时期或非常时期——尤其非常时期——秩序建设是一切建设的基础。进入专题: 杨兆龙 宪政 宪法生命素 。若根本法没有被具体化,就不可以约束人民法院,那么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又如何体现?人民法院如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呢?惟有通过审判活动这一途径,别无他路。
但是我国目前尚无这样的法律。(8)其他制度 宪法第62条第(三)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其他的基本法律。例如宪法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且,各个领域的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来制定。
当然,其结论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形式法律。1.关于立法不作为 通过文本的分析,可以发现,宪法在某些事项上已经作出明确的宪法委托。
理解法律的准确含义,需要将宪法与法律连用的语境作进一步的分解。(注:有人或许认为,除宪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以外,其他立法均无关根本。如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2~156页。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0~261页。
宪法第89条要求,行政法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但在行政诉讼中,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是不被法院所承认的。可见,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对人民法院是有拘束力的。一旦涉及要由形式法律规定的内容,就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并对各届人大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作出规定,如《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在这些法律当中,分别规定了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3.法律解释是不是实质法律? 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这里的法律应是实质意义上的法律。
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法律是有不同的内涵、外延的,是具有不同色彩的。对宪法第86条第3款具体化的是《国务院组织法》。与此相似的是对外国人的规定,如宪法第18条第2款、第32条,其表述都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宪法第89条第(一)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宪法第44条的具体化并没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而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立法,相当于准法律。2.受法律的保护(Protect by the Law)。
其一,是从法的性质或一般特征即一般性、抽象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角度来使用的。第67条第(二)、(三)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刑事非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自然是一种实质法律。(四)宪法和法律、宪法、法律 宪法和法律(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Statutes)连在一起使用在宪法文本中出现了23次。
行政解释多数大致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当。(一)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定 法律以这种使用方式(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ccording to Law)出现,在宪法文本当中是最多的了,共有31次。
第80条规定,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这里,实际上就是确认了宪法是一种法律,它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只是其地位较为特殊、是效力最高的法律而已。在违宪审查机关作出判断之前,任何关于违宪的判断都仅仅是一种怀疑而已。研究宪法文本中的法律,大致有助于对下列问题的认识和解决。
参见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被普通法律具体化之后,该法律又符合宪法,这时就并不存在基本权利被侵犯的问题,存在的只是普通法律权利案件而已。
而立法体系则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组成。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67条第(二)、(三)、(四)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许多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例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
(注:有人认为,执行和管理并没有截然的区分,而只是相对于不同的事物而言。第130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予以具体化。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理解这一点,有助于澄清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模糊之处。
有人认为,我国的立法体系实际上只包括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第67条第(二)、(三)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民事非基本法律,可以在不同全国人大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情况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其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
(三)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 这是宪法《序言》第13段中的一种使用形式。决定多数是一种针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只有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才是形式法律。上述三个条文是针对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
1 留言